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
转让方:
受让方:
广州市 有限公司由 出资 万元, 出资 万元, 出资 万元共同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和股东决议,现就转让出资事宜订立如下条款:
一、转让方 将原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中 的 万元转让给受让方 ,转让金额为 万元。
二、转让方 将原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中 的 万元转让给受让方 ,转让金额为 万元。
三、转让方 将原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中 的 万元转让给受让方 ,转让金额为 万元。
四、合同签订之日,受让方需将转让金额全部付给转让方。
五、从 年 月 日起, 、 、 、 ,
成为本公司的股东,承认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并享有股东权益。各股东新的投资比例分别为 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六、至 年 月 日止,本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转让和受让股东均已认可,并已经明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承担责任。
七、公司经利的收益按本合同签订之日计算,转让方享有转让前的红利,受让方享有转让后的红利。
八、 、 、 、 股东自转让出资之日起,不得再以公司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九、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仲裁机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条款: 。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交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全体股东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及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 受让方:
住 址: 住 址:
其他股东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