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志业财税欢迎您! 13826149081 18344313194

新闻资讯

服务热线 13826149081 18344313194

最新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政策法规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

文章来源:   类型:最新政策法规   日期:2015-02-06  分享:
普通合伙中,所有合伙人都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任何一个合伙人都有权管理合伙企业日常经营事务,与该合伙企业有关的事情一般需经所有合伙人协商一致通过。
而特殊合伙,是指在该合伙企业中,有至少一个合伙人是普通合伙人,其余可以是以知识产权等方式出资的特殊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即等同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当然,相对应的,有限合伙人对日常合伙事务的管理权也很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