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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外企常驻代表机构 纳入“一照一码”新政

文章来源:   类型:广州工商注册改革   日期:2015-11-05  分享:

广州外企常驻代表机构 纳入“一照一码”新政

继9月1日广州正式全面推开内资企业“一照一码”改革后,广州市工商局2日晚发出公告称,从今年11月1日起,全市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范围。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是指外国(地区)企业依照《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与该外国(地区)企业业务有关的非营利性活动的办事机构。广州市工商局方面表示,改革开放以来,代表机构为广州市吸引外商投资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交流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覆盖范围,对于促进广州市代表机构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据称, 自2015年11月1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及换照申请时,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代表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启用新的申请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广州工商红盾信息网已经更新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办事指南等相关栏目。

转载自:南方日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