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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取得收入的个人所得应怎样计算

文章来源:   类型:广州税务咨询   日期:2018-12-14  分享:

 退休返聘取得收入的个人所得应怎样计算

问1 退休返聘的收入,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答:要。要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2 退休后养老金要缴纳个税吗?

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的养老金是免纳个人所得税的。

问3 退休后既有退休养老金,又有工作收入的,要合并后计算缴纳个税吗?

答:退休养老金不合并入工资薪金。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上文所说的退休再任职,不是普通的退休后再打一份工,而是有严格界定的——

文件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特别提醒:

如不能同时符合上述退休人员再任职条件的,则属于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按适用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